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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被告人吴春华等人诈骗案案款清退的公告
被告人吴春华等七人诈骗一案,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生效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,依法有序推进资产处置、资金归集等工作。为便利受损人员接收案款,高效推进案款清退工作,现公告如下:
一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要求,为减少出行成本,即日起停止案款清退信息的现场登记确认。
二、本案的案款清退包括信息确认,现改为线上进行,将通过银行统一发放,具体发放时间将于近期及时公告。
三、已在本院现场登记确认的信息继续有效,该部分受损人员的案款清退以现场登记信息为准。
四、案款清退工作将严格依据生效刑事判决的具体内容(包括受损人员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联系方式、受损金额)进行,本院将于近期,通过本院官网、微信、抖音等方式发布有关信息和具体清退事项的公告,请受损人员密切关注。
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
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
来源 | 执行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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